中國江蘇網4月25日訊(通訊員 吳德 記者 戚阜生)昨天下午,南京市紀委、市督察辦發出“大幹一百天、環境大掃除”環境專項整治行動第7號問責通報,江寧區委、區政府對3起環境“髒亂差破”問題的1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集中問責。
  “與以往問責不同的是,江寧區委、區政府不僅對街道、社區等環境問題的直接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而且本著問責必須問到位的嚴格態度,全面衡量、積極協調,對在地方環境‘髒亂差破’問題中負有管理責任的垂管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的相關責任人也進行了一體問責。”對於此次問責,南京市紀委、市督察辦負責人如此解讀。
  這位負責人說,環境問題的複雜性在於每個人、每個部門都是環境參與者,管理職能的分散往往使環境治理責任落不到實處,環境整治的效果因此而打折扣。問責的目的是為確保每一個環境責任人應承擔的責任都必須落到實處,因此,問責必須問到位。對駐區職能部門的環境責任人實行一體問責,就是要表明,環境問題不僅僅是基層街道社區的事,每一個駐區部門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駐區部門出現管理不到位、解決不到位、監督不到位等失職、瀆職行為而導致環境“髒亂差破”,同樣必須承擔責任,併進行一體問責。只有這樣,才能形成上下齊心、各方努力、眾志成城的合力,確保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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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寧區麒麟街道建南社區“黑作坊”環境污染問題及處理情況
  【問題直擊】4月19日至21日,南京電視臺、南京日報等媒體連續報道了江寧區麒麟街道建南社區“黑作坊”環境污染問題。經查,江寧區麒麟街道建南社區龍虎山有4家塑料加工作坊、1家服裝加工作坊,均系無證經營,並對龍虎山內環境造成污染。
  2014年1月至4月,江寧區“12345”數次接到群眾投訴,街道及相關部門雖多次協調但均未解決問題。麒麟街道及工商、環保部門監管不嚴,解決措施不力,管理職責履行不到位。
  【處理情況】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南京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1、給予麒麟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範長虎行政記過處分,同時給予停職檢查處理;2、給予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石長青行政記過處分;3、給予湯山工商所所長馬愛軍黨內警告處分;4、給予麒麟街道建南社區黨總支書記葉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5、給予麒麟街道辦事處主任易強告誡並通報批評處理;6、給予區環保局副局長範紅軍、區工商分局副調研員黃衛勝通報批評處理。
  ●江寧區東山街道南方花園商業街等處環境髒亂差問題及處理情況
  【問題直擊】4月19日至21日,南京電視臺、南京日報等媒體連續報道了江寧區東山街道多處存在環境髒亂差問題。經查,江寧區東山街道南方花園商業街道路兩側污水四溢,車輛亂停亂放;天地新城步行街道路兩邊商戶占道經營;玉靖花園小區綠化帶上車輛隨意停放,多處綠化被毀;鞭鞍河河面有垃圾;雙龍別墅園石獅旁、土山路內有雜物垃圾堆放;岔路口中弛路屬“斷頭路”,幾年未修,並有建築垃圾堆放。東山街道管理不善,監管措施不力,履行管理職責不到位。
  【處理情況】根據《南京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1、給予東山街道市容中隊分隊長徐宜秋免職處理;2、給予東山街道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蔣萬龍責令作出檢查並通報批評處理;3、給予東山街道東山社區主任陳延俊,東山街道岔路社區主任趙章勇,東山街道市容中隊隊長、物管辦主任易祥發告誡並責令作出檢查處理。
  ●江寧高新園義烏小商品城等處環境髒亂差問題及處理情況
  【問題直擊】4月19日至21日,南京電視臺、南京日報等媒體連續報道了江寧高新園多處存在環境髒亂差問題。經查,江寧高新園義烏小商品城商戶門前堆放貨物、建材等,道路設施破損;吉印大道、務本路、龍眠大道、江寧汽車客運站有建築、生活垃圾堆放;天景山如意苑小區公廁建設設施不全兩年未開放。江寧高新園履行管理職責不到位。
  【處理情況】根據《南京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給予高新園綜管辦主任徐頌波、高新園綜管辦大學城中隊中隊長蔡濤告誡並責令作出檢查處理。  (原標題:南京市江寧區14名環境問題責任人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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